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旅游企业: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我区旅游行业春节期间的安全运行,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旅游行业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治到位
1、各旅游企业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切实抓好应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应对预案,在最快的时间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各单位在春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主办单位精心要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其中重大聚集性活动的举办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
3、各旅游车(船)公司要提前掌握春节期间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事故多发地段以及天气变化的有关信息,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坚决纠正超速、超员和违章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避免疲劳驾驶;旅行社在租用旅游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旅游运输公司、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与旅游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且严禁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强化对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
4、组织出境旅游的旅行社要落实出境旅游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自我安全保护和防范意识。对各类探险旅游项目,要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引导游客理性选择有安全保障的探险旅游活动。
5、各类旅游区(点)、星级农家乐和星级餐馆要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地段安全防护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在客流量大或地形危险的地段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安全稳定;有动物表演项目的要加强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对电瓶车、游船、缆车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攀岩、蹦极、漂流、射击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装备要进行重点检查,未通过安全检测的不得对外营业。
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创造文明旅游环境
各旅行社要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不得超范围经营。严禁有非法经营春节客运市场,代售春节客运市场票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坚持领导轮值带班,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应急设备维修养护,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2010年2月1日
芙蓉区旅游局